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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保患者门诊待遇

信息来源: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 发布时间 :2021-12-24

  一、一档医保门诊待遇

  •目录内诊疗项目、药品个人账户划卡记账;

  • 门诊特检项目(我院6项)

  (一)心脏彩超(UCG);

  (二)活动平板心电图(ECG-ETT);

  (三)动态心电图(HOLTER);

  (四)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CT);

  (五)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SPECT);

  (六)核磁共振成像(MRI);

  80%大病统筹基金支付,20%个人承担;

  •    门诊输血:90%大病统筹基金支付;

  • 普通疾病:一档参保满1年,个人账户用完后,不足支付且医保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费用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以上部分,70%由大病统筹基金支付,70周岁以上的80%由大病统筹基金支付。

  二、二档、三档医保门诊待遇

  •需在绑定社康就医;

  (1)属于医保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2)医保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3)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

  医疗费用,或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本条第一、第二项规定支付费用的90%报销。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经办理家庭账户关联后,可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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