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日期: 2016年 5月18日 至2016年 5月25日17:00前。
三、报名及投标地点: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筹建办公室
四、收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日17:00 前。
五、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工程咨询资质证书甲级;
2.在深圳市注册或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要求的资质范围);
3.近五年内(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过深圳市内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前期研究咨询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概算书等);
4.未被国家、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 2011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工程咨询问题;与本招标人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
六、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的企业需提供该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业绩合同(或委托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七、 特别提示: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不超过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8万元的(含8万),均视为自动弃标。领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与招标的单位,请在收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筹建办公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采购文件视为非实质响应,恕不接受。
联 系 人: 吴仕琴
联系电话:0755-25509566转2217
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
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