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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档参保人门诊共济政策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 发布时间 :2022-12-01

关于一档参保人门诊共济政策的公示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政策对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的门诊保障作重大调整,进一步减轻其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一、适用人群

  属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包含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备注: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没有个人账户,不属于本次门诊共济保障改革范围。)

  二、新增“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1.保障范围: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支付范围。

  2.支付比例:参保人在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我院无需选定,可直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医疗机构级别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备注

甲类药品、诊疗

项目或医用耗材

乙类药品

三级医院

55%

50%

1.退休人员提高5%;

2.经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后的部分,由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支付,   个人账户不足的由个人自付。

  3.年度支付限额:不超过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5%(实施初期为 6971.8 元);其中在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的年度支付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2.5%(实施初期为3485.9 元);超出部分,由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支付, 个人账户不足的由个人自付。

  4.门诊诊查费以统一的政府指导价收费(不再减免14元):

我院(一档收费)门诊诊查费一档参保人费用试算表(单位:元)

诊查费类型

政府指导价

医保支付标准

未退休 记账(55%)

退休 记账(60%)

统筹基金

个人账户

统筹基金

个人账户

普通门诊诊查费

25

25

13.75

11.25

15

10

网上就诊诊查费

25

25

13.75

11.25

15

10

副主任医师诊查费

33

25

13.75

19.25

15

18

主任医师诊查费

50

25

13.75

36.25

15

35

急诊诊查费

45

不设

24.75

20.25

27

18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

50

不设

27.5

22.5

30

20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原有的门诊特定病种、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门诊输血费等门诊待遇及就医仍保持不变。如需了解更多医保资讯,或自助办理医保业务,可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深圳医保” 微信公众号。

医保物价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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