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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保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须知

信息来源: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 发布时间 :2021-12-24

  一、广东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省内异地参保人必须先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省内异地就医登记手续。

  2、异地医保参保人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住院登记处将从省平台调取异地就医人员的登记信息。符合直接结算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不符合直接结算的则按自费办理。

  3、异地就医人员享受参保地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对待遇标准有异议的,请直接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

  4、如遇暂时无法直接结算等问题,我院将积极查找原因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处理。参保人可选择等待通知再行直接结算,或直接现金结算,我院开具证明回参保地报销。

  二、跨省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省外参保人就医前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参保人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应主动出示本人的金融社保卡和身份证。

  3、在办理出院结算时,需出示本人的金融社保卡。省外参保人可享受深圳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另有规定的除外。

  4、直接结算时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等待遇标准,按参保地政策执行。参保人对待遇标准有异议的,请直接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

  5、如暂时未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先进行自费住院登记。出院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可凭金融社保卡变更异地医保登记,变更成功,可进行异地医保直接结算;变更不成功,按系统报错积极处理;确实不能变更医保,则按自费结算,回参保地报销。出院前未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按自费结算,回参保地报销。

       6、因两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跨省异地参保人在出院时已经完成直接结算的,不允许因待遇差等原因要求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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